发布时间:2019-12-02|
作者:石药集团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环保部《关于发布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以及《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及建设单位自主开展环境保护设施验收工作指引(试行)》(冀环办字函[2017]727号)的要求,现将《石药集团欧意药业有限公司石药集团新药制剂产业化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石药集团新药制剂配套原料 fda 生产中心项目(暨中诺搬迁升级改造项目二期)阶段性项目
建设单位:石药集团欧意药业有限公司
公示内容:验收报告、验收意见及验收组名单,详见附件:https://pan.baidu.com/s/1vcsweroqm1dwqs4uycrobq提取码:pt4z
公示时间:2019.12.2- 2019.12.31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至石药集团欧意药业有限公司
李阳,反馈电话:0311-87171523
石药集团欧意药业有限公司
二〇一九年十二月二日